合 同 编 号: YH20180302
建筑工程设计合同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点:
发 包 人:
设 计 人: 重庆银火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设计证书等级: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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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 : (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人 : 重庆银火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项目建筑工程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以最新版本执行)。
1.3 建筑工程的相关批准文件。
1.4 其他相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
第二条 本合同项目工程设计的内容、名称、规模、投资及设计费用等信息见下表: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设计阶段及内容 |
估算投资 (万元) |
单 价 元/m2 |
估算设计费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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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数 |
建筑面积(m2) |
方案 |
施工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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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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ü |
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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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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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
2.1设计收费依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版。 2.2我公司承担本工程的方案、施工图和施工阶段后期设计工作服务。 2.3本设计费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专业的方案、初设、施工图设计;不包括高切破、景观、天然气及电气专业中供电局要求其自行设计的部分(10KV高压开关柜前的部分)和集中空调及空气净化设计。 2.4最终建筑设计费用以施工图出图面积计算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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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分数 |
是否提交 |
提交日期 |
1 |
设计任务委托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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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规划红线图及附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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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地质勘察报告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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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建设主管部门相关批文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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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其他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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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资料成果及时间
序号 |
设计 阶段 |
资料、文件名称和份数 |
提交时间 |
1 |
方案 |
方案设计文本4套、电子文档1套。 |
甲方签字盖章确认方案后30天内 |
3 |
施工图 |
施工图文本8套、电子文档1套。 |
根据业主要求 |
说明:
4.1电子文件光盘格式:文字篇章的电子文件为可编辑WORD文件;效果图文件为可编辑JPG文件;建筑平面、立面、剖面图形文件为可编辑的DWG文件。
第五条 设计费用及支付
本合同设计费(暂定)为 万元人民币,具体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付款比例 (占总设计费) |
付款额(万元) |
付款时间 |
一 |
设计定金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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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7日内 |
二 |
方案设计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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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交付甲方要求开始施工图设计前 |
四 |
施工图设计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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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通过审查并交付甲方后7日内 |
四 |
后期施工服务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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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后7日内 |
第六条 设计费用调整和设计中止
6.1设计费调整
6.1.1设计过程中,若甲方要求乙方在后阶段设计中对前阶段部分或局部内容进行调整或修改补充,甲乙双方根据修改工作量对合同做相应设计费用调整协商确定后,乙方均应完成。
6.1.2施工图设计完成后进入施工阶段,乙方对设计更改应出具书面规范的设计变更单或补充设计文件,如涉及结构和节能设计有较大调整或修改补充,甲乙双方需依据本合同第六条1.1款执行。
6.2、设计终止
6.2.1 非因乙方原因,在设计过程中终止本合同,甲方根据乙方设计工作量和提交的成果,按附表二给付设计费。
6.2.2 当施工图设计成果经施工图审查单位超过三次审查都不能通过技术审查,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但甲方须书面发出通知说明,但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的合理开支。
第七条 双方责任
7.1甲方责任:
7.1.1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7.1.2 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或结构完全变化时,甲方应另行按照本合同约定单价按照相应阶段设计费标准支付设计费。
7.1.3 甲方要求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前,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如果乙方能够做到,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赶工费。(赶工费计算方法及标准双方另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确认)。
7.1.4 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图纸、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倍设计费,涉及其他法律责任的,甲方同时应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7.2乙方责任:
7.2.1 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7.2.2 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为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程。
7.2.3 乙方应保证项目负责人和各主要专业设计人始终如一(乙方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设计人员名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原则上中途替换人员须经甲方书面同意,施工现场服务各专业均指定专人负责。在本项目全过程中,乙方应安排专人向甲方递送或领取与本项目设计的一切资料。
7.2.4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7.2.5 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资料份数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
7.2.6 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和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或修改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
7.2.7 乙方应及时赶到现场处理的工作,在接到通知后四小时内答复,二十四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做到不耽误工期;乙方不负责现场考察及技术处理,如果甲方需要,差旅费用由甲方负责;一般性的核定和涉及面较小的施工图设计修改在两天内完成。
7.2.8 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充分理解并尊重甲方的意见,在满足规范的前提下认真做好施工图的设计修改及变更工作。
7.2.9 甲方应保护乙方设计作品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转让。乙方也不得传播和扩散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的知识产权。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受害方有权向对方索赔。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费用按照本合同第二条所列示的工作阶段设计费标准及第六条中付款进度进行。已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阶段和工作量结算,费用结清支付后,甲乙双方解除本合同所有经济和法律关系。
8.2、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甲方可按照甲乙双方特别约定标准扣除设计费。
8.3由于乙方的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8.4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费用的,则应以应付未付金额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迟延付款金额达本合同约定暂定金额三分之一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因此解除合同的,甲方除应当全额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设计费外,还应当按照本条前述标准支付违约金。
8.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足额支付费用的,乙方有权拒绝继续设计工作。甲方任何一期付款迟延达三个月或累计迟延付款达六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因此解除合同的,甲方除应当全额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设计费外,还应当按照本合同8.4条约定支付违约金。
8.6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设计需要的资料的,则乙方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的期限顺延。
第九条 其它约定:
9.1甲乙双方特别约定:
9.1.1乙方提交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重大遗漏或错误进行修改;如果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仍未能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重大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甲方有权在书面通知乙方后直接扣除乙方相应设计费每次500元。
9.1.2乙方应保证项目负责人和各主要专业设计人稳定,施工现场服务各专业均指定专人负责,中途替换人员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如乙方项目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员离开乙方公司、项目负责人或服务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继续进行相关工作或其他特殊情况的,乙方另行安排设计人员或服务人员,甲方应当予以同意。
9.2乙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选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甲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根据实际情况,甲方要求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份数,乙方另收工本费。
9.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乙方不得指定生产厂家、供应商。甲方需要乙方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的交通、差旅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9.4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9.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9.6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重庆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9.7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0.项目申报过程中乙方可以选择合适本项目的设计资质.满足项目申报要求.
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另行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约定内容不一致或冲突,以形成时间在后的内容为准。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重庆银火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盖 章) (盖 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地址: 地址:重庆沙坪坝小龙坎正街4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15111853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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