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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规划质量提升重在机制创新

 提升旅游规划生产力的前提,是高质量的旅游规划成果,本文从旅游规划的编制机制、评估机制和实施机制三大方面论述提升旅游规划质量的九种方式,其中重点论述从“规划式咨询”到“咨询式规划”机制创新的五种方式,并提出加强旅游规划的评估,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制定“旅游规划法”等观点,以探索提升旅游规划质量的方法与方式。

旅游规划编制机制:从“规划式咨询”到“咨询式规划”
传统的旅游规划咨询,是以规划为核心的咨询服务形式,是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相关规划进行的规划,从某种程度上说是完成规划“作业”,往往会流于模版化,没有解决规划存在的问题,实用性、操作性自然也就不强。创新的旅游咨询规划,是以解决问题为核心,具有战略性、针对性、务实性的规划,其运行机制是咨询、规划、实施相辅相成,浑然一体。
1、咨询+规划
“咨询+规划”的即先咨询后规划,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规划编制委托方在规划之前咨询要做什么类型的规划,找什么类型的规划编制单位;另一方面是规划编制单位明确要解决什么问题,针对性地给什么解决方案。对于区域型的旅游规划,相对来说规划类型比较明确;而对于旅游区的规划,规划类型有多种,在发展方向还不明朗的情况下就去做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景观规划,造成规划实施不了或实施后旅游区城市化、景观僵硬化等问题,也就在情理之中了。因此,在确定做某一类型规划之前的咨询至关重要,找什么类型的规划编制单位也极为关键。
目前旅游规划编制单位从性质上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科研院校、二是民营企业、三是外资企业。三者各有优点,科研院校具有强大的科研能力、民营企业具有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外资企业具有国际丰富经验。从编制类型上有侧重区域规划的、战略规划的、投资运营的,还有综合型的等等。笔者认为根据旅游规划多学科的特征,博取众家之长的、具有解决旅游发展系统问题的大型企业集团将是发展的大势,也是“咨询式规划”发展的需要。
2、甲方+乙方
由于咨询规划的特殊性,甲方在选准乙方之后,双方的关系不应该是“买方”与“卖方”的关系,而应该是“两方合一方”的关系,避免乙方“闭门造车”,造成规划的成果不是甲方所想要的,或者实施不了的尴尬局面。
“甲方+乙方”的组织方式,有两种互动形式,一种是乙方多次到甲方办公地问询、汇报,另一种是甲方多次到乙方办公地沟通、监督,双方通力合作,共同碰撞、共同描绘规划蓝图。这种组织形式有两大优点,一是规划基础切合实际,规划实施具有根基;二是规划制定者和规划实施者统一成一体,规划实施具有载体,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规划的实施性。
3、专家+杂家
旅游规划因涉及的面广,需要旅游、地理、历史、文化、城市规划、景观园林、房地产、经济、管理、环境等各方面的“专家”。但目前有很多规划的人员组成只有某一方面“专家”主导或组合,往往会顾此失彼,造成景区城市化、景观僵硬化或者建设空洞化的系列问题;而有多方面的“专家”组合的,往往观点混杂,有时又自相矛盾,造成规划的拼凑、散乱、不成系统,规划实施者不知可否。因此,旅游规划需要专家,更需要统领专家思想、统领领导思想、统领民间思想的“杂家”。
“杂家”不会就旅游做旅游,也不会就规划做规划、就景观做景观,而是从大旅游的角度出发,协同经济、社会、环境的发展。因此,“杂家”一般不会犯战略性错误,但某些领域的战术性或许不强,需要各方“专家”的支持。“专家+杂家”的组合,是战略与战术的组合,是成果做好综合型旅游规划的前提,也是提升旅游规划生产力的根本。
4、高校+企业
旅游规划的根本是人才,但目前旅游规划人才极为缺乏,进入企业至少要经过一到两年的再培训,才能胜任规划编制工作。存在这种问题的原因一是高校旅游规划专业培养方向与企业结合度还不够,二是高校非旅游专业认识旅游规划、从事旅游规划工作需要一个过程。
“高校+企业”的组合,是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一方面可针对性培养旅游规划专业人才,另一方面可进行旅游规划理论体系的完善,为编制科学的、实用的旅游规划打下坚实基础。
5、旅游+经济
国家将旅游产业定位为国民经济中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发展旅游不仅仅是形象产业,更重要的是通过发展旅游驱动经济发展,达到“旅游进去经济出来”的效果,增强旅游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
在旅游规划体系中,能产生经济、提升生产力的规划要点笔者认为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战略规划,确定旅游发展的正确方向,避免走弯路、走错路,是推动旅游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前提;二是产业规划,形成旅游经济发展的系统架构,找出产生旅游经济的依托点,提升产业发展的附加值;三是项目规划,是产生旅游经济的载体,通过规划有吸引力的项目,将资源转化为资本,吸引资本投资、吸引游客游览,产生投资拉动、消费拉动经济的效应;四是营销规划,通过有效的包装策划将产品转化为资本,产生眼球经济、注意力经济的溢出效应,推动旅游经济的发展。此外,在旅游规划体系中的人才规划、管理体制保障规划等在产生旅游经济中也起到重要的作用。
旅游规划评估机制:从“一劳永逸”到“好事多磨”
1、内审+评审
旅游规划成果要过三大关,一是编制单位技术的内审关,二是外部各方专家的评审关,三是委托方领导的审批关。三大关中内审关、评审关至为重要,笔者接触过数个规划评审稿,大部分都为一次性专家评审,有的甚至明显没有内审制度,造成规划成果质量大打折扣。在规划质量控制方面,某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编制做法可供参考,规划成果通过大纲、初稿、终稿三次专家评审,又通过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意见,为提高规划成果的质量,提供了机制保障。
“内审+评审”的层层把关、多次把关的机制,作为旅游规划的实践者压力重重是必然的,但对提高规划的质量也是必然的,毕竟“好事多磨”。
2、评估+监管
针对目前旅游规划流于形式的一次性成果评审,可以借鉴财务“审计”的做法,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由规划编制委托方全权委托,对规划的过程、规划的成果、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再加上旅游规划资质的监管,真正做到名符其实,切实提高规划成果的质量。
旅游规划实施机制:从“束之高阁”到“切实实施”
1、跟踪+回访
旅游规划的实施应该有规划编制单位的跟踪咨询服务,对规划中遇到的问题给予解释说明。同时规划编制单位通过规划的实施回访,也能发现规划编制与实施之间的差距与存在的问题,从而为提出更具有操作性、实施性的规划提供实践积累。
2、考核+法律
一流的规划,尚需一流的实施。再好的规划不实施,也难逃纸上画画、墙上挂挂的宿命。旅游规划的实施,重点可以从实施管理体制、目标考核机制等方面来保障。这在一定程度上就要求旅游规划法律地位的提升,制定“旅游规划法”,让旅游规划由“束之高阁”变成旅游发展的引导、项目建设的依据。